各位公积金借款人:
2016年以来,我市在推进“智慧公积金”建设中,实行工作日扣款还贷(包括用缴存公积金对冲),节假日顺延。根据上级要求,从2021年1月4日起,实行对日扣款还贷(即公积金贷款发放日为每月固定还款日),到期遇节假日不再顺延。
请您务必于每月还款日的上午6点前确保约定还款账户余额足额,以保持您良好的征信记录。
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1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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