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充公积金贷款办事明白卡
③购买存量房(二手房)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
(存量房位于市辖三区适用2017年7月版)
一、所需资料
序号 | 主要资料 | 原件 | 复印件 | 资料来源 |
1 | 贷款申请审批表 | 1 | 申请人准备 | |
2 | 申请人(含配偶)身份证 | 1 | 申请人准备 | |
3 | 申请人(含配偶)户口簿 | 1 | 申请人准备 | |
4 | 申请人结婚证(或单身声明原件1份) | 1 | 申请人准备 | |
5 | 申请人(含配偶)公积金缴存情况 | 1 | 中心网站查询 | |
6 | 申请人(含配偶)个人信用报告 | 1 | 受托银行出具 | |
7 | 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(过户后调档) | 1 | 房管部门出具 | |
8 | 网签的资金监管协议 | 1 | 房管部门出具 | |
9 | 申请人银行卡及账户信息 | 1 | 1 | 受托银行出具 |
10 | 交易资金(首付款)监管证明 | 1 | 房管部门出具 | |
11 | 拟交易房屋的旧产权证 | 1 | 申请人准备 | |
12 | 公积金中心预同意贷款通知书 | 1 | 公积金部门出具 | |
13 | 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| 1 | 申请人准备 | |
14 | 买受人契税完税发票及完税计算表 | 1 | 1 | 申请人准备 |
15 | 交易房屋评估报告 | 1 | 评估机构出具 |
二、办理程序
1、借款人持上述1-11资料到市中心窗口预审;预同意贷款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,并调取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档案;过户后到公积金缴存地支取公积金;持上述1-15项资料正式申请。
2、公积金承办银行初审;公积金机构审核审批;签借款合同;办抵押登记。
3、贷前手续履行完毕,发放贷款到房管部门的监管账户。
三、温馨提示
1、以上资料需审查原件,核对留存复印件(纸张类型为A4)。
2、贷款申请时效为: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,《个人信用报告》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。
3、如申请人离异单身,需提供《离婚证》或法院离婚判决(调解)书。
4、正式申请贷款前,可先支取公积金;申请人及配偶各留1万元备扣。
四、联系电话 市直属管理部贷款 2222357
南充公积金贷款政策摘要
(2017年7月版)
▲贷款对象:已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,征信良好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,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。
▲贷款限额:夫妻双方缴存的,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;单身或夫妻双方单方缴存的,最高贷款限额为35万元。
单笔最高贷款限额=最高贷款限额×缴存时间系数
缴存时间系数:①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,系数为0.5;②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到24个月,系数为0.9;③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,系数为1。
▲贷款期限: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。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(男60岁、女55岁)。
▲贷款利率:
贷款期限 | 基准利率 | 二套房贷利率(上浮10%) |
1-5年(含) | 2.75%/年 | 3.025%/年 |
5年以上 | 3.25%/年 | 3.575%/年 |
▲贷款成数:首套贷款成数为7成;二套贷款成数为5成(2018年4月1日起);
▲可贷额度:单笔可贷额度=房价×成数-提取金额
单笔可贷额度不得超过单笔最高贷款限额,不得超过未付清房款。
具体贷款额度还可能受个人征信、缴存情况、贷款年限等因素影响,最终以审批为准。
▲还贷方式:按月等额本息、按月等额本金。
以上信息随政策动态调整,最新详情请访问中心网站:zfgjj.nanchong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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